区块链资产投资 区块链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一、什么是区块链数字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指基于区块链技术发行、登记、存储、持有、转让或交易的新型无形资产。这些资产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于特定系统中,作为价值或权利的数字化表示(Digital Representation),被产业界称为加密资产(Crypto Asset)、加密通证(Crypto Token)等。考虑到区块链系统和应用的多样性,以及这些系统和应用中的数字资产的多样性,尽管现阶段无法给出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精确定义,但是基于区块链系统而存在的数字资产具有无形性、加密验证机制、使用分布式账本、去中心化、共识算法等典型特征,这使其显著区别于传统网络虚拟财产和实体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具有诸多优势,包括透明与可信性、加密安全性、可编程性、降低交易时间和成本、简化权利管理、允许部分所有权、便于社区打造等,被视为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可能在资产形式、金融体系、商业模式等方面带来令人期待的变革。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
(一)区块链数字资产应属于合法财产
第一,管理可能性意味着作为客体的财产必须能够为主体所控制,区块链数字资产存在于特定区块链系统之中,每一个区块链数字资产都是特定的并由公钥表征,持有人可以通过私钥对其施加控制。第二,区块链数字资产显然是可以转移的,加密虚拟货币具有交易和交换的天然优势,NFT也存在着一个持续增长着的交易市场;事实上,引入区块链系统的一个核心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持有人可以安全便捷、去信任地交易此类资产。第三,区块链数字资产具备价值性,能够给当事人带来经济等方面的利益。一般认为,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通过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投入来衡量,部分观点则认为价值等于稀缺性。价值在不同的场景中可具化为经济上的价格、对人的意义、重要性等不同含义。吴汉东指出:“以主体自身的人身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当为人身权;但不可断言,财产权一定就是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区块链原生数字资产的价值是由区块链系统赋予的,也取决于参与者的社会契约,但其价值随着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一方面,区块链技术保证了加密资产的稀缺性(Scarcity),避免因信息的无限复制而使数字资产持有和交易变得无意义。如在以太猫、Decentraland等区块链游戏中,用户可以购买、收藏、交易独一无二且不可替代的NFT版数字藏品。区块链技术保证了其稀缺性和唯一性,从而可以满足人们对拥有稀有物的渴望和需求。另一方面,不应仅因为区块链数字资产存在于特定系统之中,脱离系统就失去价值,而否认基于共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价值。传统物权法并不因为特定物的价值不具备普遍性而否定价值的存在。例如亲人的遗物、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商品等,法律仍然认可其重要性。既然对特定主体才具有价值的客体能被承认为财产,基于共识机制形成的价值也应当得到承认和尊重。
在区块链发展过程中,存在超过32种重要的共识算法,经过探索期,共识算法的标准化将是下一阶段的主要研究方向,普遍性的共识算法也可能在区块链上达成。而且POS、POW等主流共识算法能够保证区块链网络的安全性,确保价值转移的实现。因此,不宜仅以现阶段共识机制的不同就否认区块链数字资产的价值。
综上,区块链数字资产符合财产的特征,本身具有非人格性,亦非违禁品,法律应承认其为合法财产。事实上,一些司法判例已经开始承认加密虚拟货币的财产地位,例如,浙江某地法院在一份涉及加密虚拟货币的判决中指出,加密虚拟货币具有作为权利客体需具备的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应认定其虚拟财产地位。上海一法院在一起加密虚拟货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中也指出,加密虚拟货币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加密虚拟货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二)区块链数字资产应纳入物权保护范围
第一,区块链数字资产满足物权客体的特定性要求。一般而言,界定物权客体的特定性,主要应从支配客体的要求与物权目的实现的需求两个方面着眼,同时还要兼顾登记等公示的技术要求。而且特定性并不一定拘泥于物理标准,因为不同类型的物权对其客体属性的要求不尽相同。就区块链数字资产而言,其表现为“数字通证”,由公钥和私钥这对数据参数表示,公钥(Public Key)即公共参数部分,对系统参与者公开,载明了该资产的相关编码信息,如权属、价值和交易历史等;私钥(Private Key)即私人参数部分,是区块链上的随机参数,由持有者个人掌握和控制,允许持有者针对该资产进行转让或其他交易行为,通过数字签名以加密安全的方式进行确认。数字资产的移转必须依赖两者的加密和解密,仅凭公钥或仅凭私钥均无法完成交易。因此,根据区块链系统的相关规则,通过某个加密资产的公共参数即可以确定该资产,且任何访问该系统的人均可识别出该资产。这意味着每一个加密资产都是特定的,可独立交易转移的,不存在无限复制的可能性,尤其是对于NFT类型的加密资产而言,每一个NFT资产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能被复制。共识机制的改变可能被提出但没有被所有参与者普遍接受,导致系统出现分叉,即不同群体的参与者可能遵循不同的规则,即承认不同的交易、保持不同的账本。这在本质上是区块链网络分叉为两个子网络,每个都有其独自的加密资产和分别的账本。
第二,区块链数字资产具备可支配性,权利人可对其施加排他控制。区块链数字资产的可支配性表现为基于技术属性所产生的控制力。虽然这种控制力并非对客体的物理控制,但物权并不只要求对物的物理控制,像地役权、空间利用权、权利质权等亦不具有对物的物理控制。私钥持有人(Holder of Private Key)可以通过私钥对特定数字资产施加排他控制,且此种控制具有绝对性,无需他人介入,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转移。一方面,私钥是持有人对区块链数字资产施加排他控制力的关键。此种排他控制来源于区块链架构所采用的加密确认机制(Cryptographic Authentication Process),该机制只允许私钥的持有人行使(如交易)该加密资产,从而独占地控制该资产。从动态的交易过程来看,转让人通过使用受让人的公钥加密,确保移转后的数字资产仅有受让人的私钥能够解开。同时,转让人用自己的私钥进行数字签名,受让人以转让人的公钥对签名进行身份认证,确认交易来源正确。另一方面,这种控制力是绝对的,能排除他人的使用。在区块链的语境下,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的交易完全由私钥持有人自主决定,私钥持有人之外的任何人均无法针对该资产采取任何行动,这保证了私钥持有人对其加密资产的控制的绝对性和唯一性。
由上可知,区块链数字资产符合物权的两大核心特征,适合纳入物权范围进行保护。而且从物权角度对区块链数字资产加以保护,至少具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统一对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认知。第二,物权是一个成熟的法律框架,依托物权框架可以解决围绕区块链数字资产产生的更复杂的交易问题,包括破产、信托、担保、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给市场提供更好的可预测性。第三,正面回应技术创新,更好促进法律与技术的耦合式发展。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物权保护
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新型的物权客体,物权规则并非无差别地全部适用于区块链数字资产,而是需要根据技术条件等状况在个案中予以具体考量。此外,物权的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请求权等效力自然也适用于区块链数字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物权内容
一般而言,权利人对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且像电能、光能等自然力以及有价证券一样,可以比照动产的规定来保护区块链数字资产。这意味着,可以像传统动产那样在区块链数字资产之上设立抵押、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传统上,针对动产设立质权和留置权,需要转移对客体的物理占有,但区块链数字资产无法像有形物体一样被物理地占有。实践层面,可以通过智能合约、DeFi(去中心化金融)等区块链技术的多元应用,把相关条件与行为编写进区块链数字资产,从而产生某些自动执行的行为,以满足担保物权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担保物权的实现上,作为技术规则的智能合约算法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与转让规则
就所有权归属而言,一般来说,就像合法占有某个有形财产的人被推定为所有权人一样,以合法的方式知悉并掌握私钥的人通常应被认为是该加密资产的所有权人。当然,所有权归属也取决于具体的情形以及相关系统的规则。例如,代表他人(如雇主或客户)持有私钥,或者作为保管人或中介人持有私钥,在这些情形下,将通过代理规则或者信托规则来确定所有权。某个加密资产可能具有多个密钥,此时所有权将由多个持有人共同所有或按份所有。加密资产的初始创造或取得依赖于系统的规则,例如一些加密虚拟货币是在借以构建并确认账本的“挖矿程序”(Mining Process)中作为奖励被创造出来的。此外,在采取匿名交易的区块链系统中,因为交易是通过指向一个匿名的地址标识符做出的,所以在系统中识别出特定资产所有权人的真实身份可能是困难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资产没有所有权人。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转让通常发生在链上。当进行交易时,转让人通常修改该资产的公共参数,或者生成新的参数,以便创造出对该转让(包括受让人的信息)的记录。然后转让人利用私钥以数字化的方式签署该转让记录从而完成确认。之后该资产被关联到受让人的私钥,处于受让人的独占控制之中。当转让人完成对交易的确认并将其广播到区块链上,并且广播到区块链上的交易被共识算法接受并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转让才算完成,意味着所有权就转移了。这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类似于不动产登记,而非动产交付。因为在数字资产转让的情况下,转让人通常会生成一个新的加密资产——全新的或修改了的公共参数和私钥。代表“旧”加密资产的数据依然存在于区块链网络中,但不再具有任何价值或功能,因为该资产已被共识机制认为是花掉或者取消掉了。“新”加密资产由新的数据表示,并被新的秘钥控制。显然,这和中心化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就所转让的不动产制作一份新的登记以确认新的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这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新类型的物权客体,兼具动产与不动产的属性,私钥像手机等动产那样完全掌握在持有人手中,且私钥持有人被推定为权利人,持有人遗忘私钥就会使该资产在系统中被遗忘,成为不可用之物;而其权属公示与交易转让等则类似于不动产登记,需要记录在区块链系统中才会被认可。
而且一旦交易被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转让人再次转让该资产的任何企图都不会被共识机制接受,从而避免了双重交易的发生。此外,区块链数字资产也可能出现类似于现实中的一物二卖现象,比如在交易被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之前,存在转让人就该资产进行二次转让的风险,如果第二次转让先于第一次转让进入区块链账本,那么第一次交易的受让人的加密资产就不会被认为是有效转让,从而在实际上是无价值的;再比如,转让人同时与两个受让人签订了链外转让合同,但第二受让人先于第一受让人完成了链上转移。在这些情况下,由于所有权转移以链上记录为时间节点,第二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受让人对第一受让人构成合同违约。此外,转让也可能发生在链外,如双方签订了合同来转让某个加密资产,但没有完成链上转让。这些问题可以在既有的合同法等法律框架内予以妥善解决。当然,也需要法律对基于区块链的签名(谁作出的交易)、时间戳(交易发生的时间)、确认(谁确认的交易)以及“文件”(交易或合同相关的数据)的认可。
综上,虽然区块链数字资产及其转让以及相关的智能合约所依赖的技术架构,给物权、合同等财产法律带来了新的复杂性和挑战,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无法有效应对并妥善处理其中的物权利益、合同利益等利益关系。因为在历史上,法律一直都在因应技术与现实的变化,并不断演进。换言之,法律与技术是一对相互建构的力量,彼此都在螺旋上升。就区块链数字资产中的加密虚拟货币而言,如果将来立法认可其货币或准货币地位,则按照种类物予以保护,意味着占有即所有,当发生返还时适用同等价值返还原则,不能作为质押担保客体,财产执行时不存在执行异议。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发展
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一类新型无形资产,显著地区别于游戏道具等传统网络虚拟财产,持有人基于私钥可以对其施加排他支配与控制,这与物权理论最为契合,足以使其成为物权客体,被物权法体系接纳,而且不违背物权法的基本精神。所以,现阶段应将区块链数字资产视为物权客体,按照物权规则进行保护。除此之外,未来还要继续探讨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的法律地位,承载链外权利的各式“通证”是否为合法有效的登记、权利凭证(物权凭证)、金融工具,法律对基于区块链的签名、时间戳、确认以及“文件”的认可,数字资产交易和智能合约的法律救济、责任承担、管辖以及分布式自治组织(DAO)的法律地位、责任承担机制等。惟其如此,才能确保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等技术和应用的持续创新,从而在制度层面满足未来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迎接全面到来的数字社会。
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法律领域,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的蓬勃发展,都进一步丰富、拓展了1999年劳伦斯·莱斯格提出的“代码即法律”的理念,并让“法律即代码”这一新的理念逐渐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司晓.司晓:区块链数字资产物权论.腾讯研究院.2022-01-27
二、投资区块链有什么要注意的
1、大部分人不知道什么是区块链
跟传统的股票、房产、债券、黄金等相比,区块链资产是一个非常抽象和虚拟的资产形式,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资产,是非常专业的一种计算机语言和程序运行方式,背后既没有任何国家的信用做背书,也没有任何企业赋予其证券化收益,完全依赖于陌生人之间的相互共识性信任,这种情况下虽然完成了去中心化的运行逻辑,但其试验还仅仅处在起步和发展阶段,参与相关投资,实际上就是一种勇敢的冒险者行为。
2、区块链资产价格波动剧烈
由于没有太多实体使用层面的支撑,诸多区块链项目完全依赖于社区运营和市场炒作,投资者很难从价值投资的角度去持有区块链资产,这就导致资金的流动会非常的频繁,价格大起大落的状况成了一种常态。一个区块链相关的代币,可以在一天之内暴涨500%,也可以在几个小时之内跌去90%,这种剧烈的价格波动,不是一般投资者能够承受得了的。
3、各国政策的不确定性太大
区块链作为一种底层技术,全球基本上都接受了其价值所在,但作为区块链的“伴生品”数字货币,各国政策方面的争议依然非常大,而且随着数字货币交易量的持续增大,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也与日俱增。目前整个数字货币领域每日的交易额超过了600亿美元,跟中国沪深两市的成交量不相上下,也可以比肩纽交所日平均交易量,持续运行在监管之外那是不可能的,这就存在一个非常大的监管博弈周期,各国在这方面的政策将可能会陆续出台,对市场的影响不可忽视。
4、各类区块链项目良莠不齐
区块链技术本来是一个非常基础性的架构技术,目前由于全球范围内资金层面的追捧,导致很多本身跟区块链没有任何关系的项目方,开始运用区块链概念来设计产品,并且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完成区块链白皮书的撰写,而后进行市场资金的募集。这种情况下,拉低了区块链整体的技术性门槛,诸多根本没有区块链开发实力和意愿的公司,纯粹为了获得资金的支持而打出区块链概念,造成了项目的泛滥,项目与项目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但普通投资者难以辨别,容易掉入陷阱。
5、炒币不等于区块链投资
目前有很多观点认为,区块链跟数字货币之间是一个整体,你不可能一边发展区块链技术,另一边去打压数字货币。这个逻辑我是比较认可的,但炒币确实并非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区块链投资。真正有投资价值的东西,一定是供给量稀缺的东西,如果随便发一个数字货币,就能代表区块链的应用价值,就能给社会带来某些革新,那么随便找一家可以发数字货币的区块链技术团队,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出几十种数字货币,改改名字而已。因此,数字货币本身,跟区块链资产没有太大的逻辑关系,区块链项目一定是一个稀缺性非常明显的市场,但数字货币并不存在较大的稀缺性。这就好比说,任何一个互联网公司,都可以开发出一个类似微信的聊天软件,但聊天软件本身并没有太大的价值,真正的价值在于聊天软件上吸附了多少民众的参与。数字货币只不过是一个聊天软件,目前的情况是大家都在炒这个软件,而很少有人关心软件上有什么东西,泡沫化比较明显。
6、短期过热,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区块链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其中诸多的生态已经变得非常的金融化,在整个运行的过程中,资金会非常的集中,而且大部分环节都是跟资金相关的。从ICO募集资金,到给投资者发送代币,再到交易所上线交易,以及用户在交易所买卖代币,整个流程下来,几乎全是金融化的环节,如果从业者不够专业,没有自律能力,监管方面缺失,那么每一个环节都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来操纵市场,获取各类非法收益。
7、各国政府在应对区块链发展方面各怀鬼胎
日本为了赶上下一轮金融科技以及数字革命,对比特币等交易持有非常开放的态度,以日元计价的数字货币交易,占据了全球整个法币交易区的半壁江山,日本希望利用数字货币来重振日本的金融竞争力。美国则希望用主流的金融市场,比如用期货期权类衍生品市场来驯服比特币等,使其成为美元霸权的又一个有力工具。而中国也在努力推动主权加密数字货币,其中一个重要目的是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数字货币和区块链资产领域,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大国博弈和争夺的点,这就会在无形中给投资者增加系统性风险,你很难知道这种大国博弈背后,突然间又冒出什么意外的政策,对整个市场会带来何种冲击。
8、量子计算机的威胁
区块链由于生成了一套自我激励的系统,保证其能够在去中心化的条件下,自我运行,大部分使用的是不对称的加密,用相应的公钥验证私钥签署的交易,以确保比特币等区块链资产只能被合法所有人使用。但量子计算机却可以解决不对称加密的问题,量子计算机可以在几分钟内从公钥推算出私钥,在知道所有的私钥后,拥有量子计算机的人们就可以随意花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了。当然,量子计算机什么时候问世本身也是一个问题,数字货币协议也在不断的加入新的加密标准,但量子计算机带来的潜在威胁,不得不引起投资者的重视。
9、供需层面存在大逆转的可能
区块链代币市场的市值规模,已经徘徊在万亿美元附近,虽然场外资金依然在源源不断的涌入,但其资金流入的稳定性和增速存疑。而加密数字货币的供给,是一个非常尴尬的事情,如果从单一的数字货币层面来说,总量严格受限,比如比特币只有2100万个,但发行加密数字货币的门槛越来越低,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可以随时随地发布加密数字货币,供给量几乎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另一方面,交易成本持续增大又在抑制需求端,目前交易环节投资者需要在交易所付出手续费,以及转账的时候还要支付给矿工费用,如果在未来各国开始给数字货币交易征税,意味着这一市场在没有产生本身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却要更多的承担运行成本,如果再加上供给层面的不断增加,整体市场供需预期可能在某个瞬间发生逆转性变化。
10、区块链资产缺少法律层面的保护
全球数字货币交易所被“黑”的事件屡见不鲜,并且在各类场外、场内交易过程中,遭遇到诈骗等也时有发生,法律层面对投资者的保护是非常有限的。尤其是国内投资者,一旦因为交易数字货币遭遇了被盗或被骗的情况,几乎可以说很难有效追回。由于缺少银行等层面的中介担保,数字货币的安全性完全由自己负责,这虽然符合私有财产的自我保管逻辑,但也给数字货币资产的储存和交易带来了更大的不确定性。在没有完整的法律体系来保护个人数字货币资产权益之前,投资区块链相关资产的合法安全性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三、区块链需要投资多少
开发一套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所,需要多少资金呢?
还有区块链游戏的,具体看游戏设定,一般的话十几万到几十万的都有其他的看具体做那个类目了。
因为区块链软件的开发需要一定的技术,所以成本基本不低。比如区块链钱包、区块链交易所、区块链浏览器、区块链商城等,成本就几十万。如果是开发单个功能,就要花费数万。如果是定制开发区块链软件,价格会更高。
区块链项目的开发成本一般是根据技术难度估算的,基本上一个区块链的开发大约在数十万至数百万之间。开发成本主要根据开发商数量和投入的工作时间计算。
需要根据您的需求进行确定,在前期会有一个产品需求沟通,在梳理完以后才会有一个具体的报价。不过一般开发的话便宜的可能只要几千块钱,贵的话可能就需要几万到几十万了,具体的还是和区块链开发公司沟通下会更好一些。
区块链项目开发成本费用一般是按照技术难度进行估算,按方维科技预估的大概开发费用在十几万到上百万不等。
由于区块链软件的开发需要一定的技术,因此费用上基本都不低。像区块链钱包、区块链交易所、区块链浏览器、区块链商城这种要几十万。如果是开发单个功能也要好几万,如果是要定制开发区块链软件,那么价格会更高。
区块链开发需要多少资金
还有区块链游戏的,具体看游戏设定,一般的话十几万到几十万的都有其他的看具体做那个类目了。
因为区块链软件的开发需要一定的技术,所以成本基本不低。比如区块链钱包、区块链交易所、区块链浏览器、区块链商城等,成本就几十万。如果是开发单个功能,就要花费数万。如果是定制开发区块链软件,价格会更高。
几千至几万吧,具体的可以去安徽乐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了解一下他们在这方面也有经验的。
不管是区块链钱包,区块链交易所,区块链宠物游戏,区块链积分商城,都按照这个方式来估算价格。这个开发的费用主要核算的就是人工成本和硬件消耗成本,再加上一些营销费用,就差不多能确定出价格。
开发一个区块链应用需要多少钱
1、区块链项目的开发成本一般是根据技术难度估算的,基本上一个区块链的开发大约在数十万至数百万之间。开发成本主要根据开发商数量和投入的工作时间计算。
2、不管是区块链钱包,区块链交易所,区块链宠物游戏,区块链积分商城,都按照这个方式来估算价格。这个开发的费用主要核算的就是人工成本和硬件消耗成本,再加上一些营销费用,就差不多能确定出价格。
3、开发一个区块链应用需要多少钱?比如说区块链数字钱包吧。
4、因为区块链软件的开发需要一定的技术,所以成本基本不低。比如区块链钱包、区块链交易所、区块链浏览器、区块链商城等,成本就几十万。如果是开发单个功能,就要花费数万。如果是定制开发区块链软件,价格会更高。
5、由于区块链软件的开发需要一定的技术,因此费用上基本都不低。像区块链钱包、区块链交易所、区块链浏览器、区块链商城这种要几十万。如果是开发单个功能也要好几万,如果是要定制开发区块链软件,那么价格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