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记录存储空间 区块链记录存储空间是什么
一、什么是区块链数字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指基于区块链技术发行、登记、存储、持有、转让或交易的新型无形资产。这些资产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于特定系统中,作为价值或权利的数字化表示(Digital Representation),被产业界称为加密资产(Crypto Asset)、加密通证(Crypto Token)等。考虑到区块链系统和应用的多样性,以及这些系统和应用中的数字资产的多样性,尽管现阶段无法给出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精确定义,但是基于区块链系统而存在的数字资产具有无形性、加密验证机制、使用分布式账本、去中心化、共识算法等典型特征,这使其显著区别于传统网络虚拟财产和实体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具有诸多优势,包括透明与可信性、加密安全性、可编程性、降低交易时间和成本、简化权利管理、允许部分所有权、便于社区打造等,被视为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可能在资产形式、金融体系、商业模式等方面带来令人期待的变革。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
(一)区块链数字资产应属于合法财产
第一,管理可能性意味着作为客体的财产必须能够为主体所控制,区块链数字资产存在于特定区块链系统之中,每一个区块链数字资产都是特定的并由公钥表征,持有人可以通过私钥对其施加控制。第二,区块链数字资产显然是可以转移的,加密虚拟货币具有交易和交换的天然优势,NFT也存在着一个持续增长着的交易市场;事实上,引入区块链系统的一个核心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持有人可以安全便捷、去信任地交易此类资产。第三,区块链数字资产具备价值性,能够给当事人带来经济等方面的利益。一般认为,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通过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投入来衡量,部分观点则认为价值等于稀缺性。价值在不同的场景中可具化为经济上的价格、对人的意义、重要性等不同含义。吴汉东指出:“以主体自身的人身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当为人身权;但不可断言,财产权一定就是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区块链原生数字资产的价值是由区块链系统赋予的,也取决于参与者的社会契约,但其价值随着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一方面,区块链技术保证了加密资产的稀缺性(Scarcity),避免因信息的无限复制而使数字资产持有和交易变得无意义。如在以太猫、Decentraland等区块链游戏中,用户可以购买、收藏、交易独一无二且不可替代的NFT版数字藏品。区块链技术保证了其稀缺性和唯一性,从而可以满足人们对拥有稀有物的渴望和需求。另一方面,不应仅因为区块链数字资产存在于特定系统之中,脱离系统就失去价值,而否认基于共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价值。传统物权法并不因为特定物的价值不具备普遍性而否定价值的存在。例如亲人的遗物、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商品等,法律仍然认可其重要性。既然对特定主体才具有价值的客体能被承认为财产,基于共识机制形成的价值也应当得到承认和尊重。
在区块链发展过程中,存在超过32种重要的共识算法,经过探索期,共识算法的标准化将是下一阶段的主要研究方向,普遍性的共识算法也可能在区块链上达成。而且POS、POW等主流共识算法能够保证区块链网络的安全性,确保价值转移的实现。因此,不宜仅以现阶段共识机制的不同就否认区块链数字资产的价值。
综上,区块链数字资产符合财产的特征,本身具有非人格性,亦非违禁品,法律应承认其为合法财产。事实上,一些司法判例已经开始承认加密虚拟货币的财产地位,例如,浙江某地法院在一份涉及加密虚拟货币的判决中指出,加密虚拟货币具有作为权利客体需具备的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应认定其虚拟财产地位。上海一法院在一起加密虚拟货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中也指出,加密虚拟货币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加密虚拟货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二)区块链数字资产应纳入物权保护范围
第一,区块链数字资产满足物权客体的特定性要求。一般而言,界定物权客体的特定性,主要应从支配客体的要求与物权目的实现的需求两个方面着眼,同时还要兼顾登记等公示的技术要求。而且特定性并不一定拘泥于物理标准,因为不同类型的物权对其客体属性的要求不尽相同。就区块链数字资产而言,其表现为“数字通证”,由公钥和私钥这对数据参数表示,公钥(Public Key)即公共参数部分,对系统参与者公开,载明了该资产的相关编码信息,如权属、价值和交易历史等;私钥(Private Key)即私人参数部分,是区块链上的随机参数,由持有者个人掌握和控制,允许持有者针对该资产进行转让或其他交易行为,通过数字签名以加密安全的方式进行确认。数字资产的移转必须依赖两者的加密和解密,仅凭公钥或仅凭私钥均无法完成交易。因此,根据区块链系统的相关规则,通过某个加密资产的公共参数即可以确定该资产,且任何访问该系统的人均可识别出该资产。这意味着每一个加密资产都是特定的,可独立交易转移的,不存在无限复制的可能性,尤其是对于NFT类型的加密资产而言,每一个NFT资产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能被复制。共识机制的改变可能被提出但没有被所有参与者普遍接受,导致系统出现分叉,即不同群体的参与者可能遵循不同的规则,即承认不同的交易、保持不同的账本。这在本质上是区块链网络分叉为两个子网络,每个都有其独自的加密资产和分别的账本。
第二,区块链数字资产具备可支配性,权利人可对其施加排他控制。区块链数字资产的可支配性表现为基于技术属性所产生的控制力。虽然这种控制力并非对客体的物理控制,但物权并不只要求对物的物理控制,像地役权、空间利用权、权利质权等亦不具有对物的物理控制。私钥持有人(Holder of Private Key)可以通过私钥对特定数字资产施加排他控制,且此种控制具有绝对性,无需他人介入,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转移。一方面,私钥是持有人对区块链数字资产施加排他控制力的关键。此种排他控制来源于区块链架构所采用的加密确认机制(Cryptographic Authentication Process),该机制只允许私钥的持有人行使(如交易)该加密资产,从而独占地控制该资产。从动态的交易过程来看,转让人通过使用受让人的公钥加密,确保移转后的数字资产仅有受让人的私钥能够解开。同时,转让人用自己的私钥进行数字签名,受让人以转让人的公钥对签名进行身份认证,确认交易来源正确。另一方面,这种控制力是绝对的,能排除他人的使用。在区块链的语境下,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的交易完全由私钥持有人自主决定,私钥持有人之外的任何人均无法针对该资产采取任何行动,这保证了私钥持有人对其加密资产的控制的绝对性和唯一性。
由上可知,区块链数字资产符合物权的两大核心特征,适合纳入物权范围进行保护。而且从物权角度对区块链数字资产加以保护,至少具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统一对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认知。第二,物权是一个成熟的法律框架,依托物权框架可以解决围绕区块链数字资产产生的更复杂的交易问题,包括破产、信托、担保、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给市场提供更好的可预测性。第三,正面回应技术创新,更好促进法律与技术的耦合式发展。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物权保护
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新型的物权客体,物权规则并非无差别地全部适用于区块链数字资产,而是需要根据技术条件等状况在个案中予以具体考量。此外,物权的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请求权等效力自然也适用于区块链数字资产。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物权内容
一般而言,权利人对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且像电能、光能等自然力以及有价证券一样,可以比照动产的规定来保护区块链数字资产。这意味着,可以像传统动产那样在区块链数字资产之上设立抵押、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传统上,针对动产设立质权和留置权,需要转移对客体的物理占有,但区块链数字资产无法像有形物体一样被物理地占有。实践层面,可以通过智能合约、DeFi(去中心化金融)等区块链技术的多元应用,把相关条件与行为编写进区块链数字资产,从而产生某些自动执行的行为,以满足担保物权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担保物权的实现上,作为技术规则的智能合约算法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与转让规则
就所有权归属而言,一般来说,就像合法占有某个有形财产的人被推定为所有权人一样,以合法的方式知悉并掌握私钥的人通常应被认为是该加密资产的所有权人。当然,所有权归属也取决于具体的情形以及相关系统的规则。例如,代表他人(如雇主或客户)持有私钥,或者作为保管人或中介人持有私钥,在这些情形下,将通过代理规则或者信托规则来确定所有权。某个加密资产可能具有多个密钥,此时所有权将由多个持有人共同所有或按份所有。加密资产的初始创造或取得依赖于系统的规则,例如一些加密虚拟货币是在借以构建并确认账本的“挖矿程序”(Mining Process)中作为奖励被创造出来的。此外,在采取匿名交易的区块链系统中,因为交易是通过指向一个匿名的地址标识符做出的,所以在系统中识别出特定资产所有权人的真实身份可能是困难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资产没有所有权人。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转让通常发生在链上。当进行交易时,转让人通常修改该资产的公共参数,或者生成新的参数,以便创造出对该转让(包括受让人的信息)的记录。然后转让人利用私钥以数字化的方式签署该转让记录从而完成确认。之后该资产被关联到受让人的私钥,处于受让人的独占控制之中。当转让人完成对交易的确认并将其广播到区块链上,并且广播到区块链上的交易被共识算法接受并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转让才算完成,意味着所有权就转移了。这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类似于不动产登记,而非动产交付。因为在数字资产转让的情况下,转让人通常会生成一个新的加密资产——全新的或修改了的公共参数和私钥。代表“旧”加密资产的数据依然存在于区块链网络中,但不再具有任何价值或功能,因为该资产已被共识机制认为是花掉或者取消掉了。“新”加密资产由新的数据表示,并被新的秘钥控制。显然,这和中心化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就所转让的不动产制作一份新的登记以确认新的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这意味着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新类型的物权客体,兼具动产与不动产的属性,私钥像手机等动产那样完全掌握在持有人手中,且私钥持有人被推定为权利人,持有人遗忘私钥就会使该资产在系统中被遗忘,成为不可用之物;而其权属公示与交易转让等则类似于不动产登记,需要记录在区块链系统中才会被认可。
而且一旦交易被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转让人再次转让该资产的任何企图都不会被共识机制接受,从而避免了双重交易的发生。此外,区块链数字资产也可能出现类似于现实中的一物二卖现象,比如在交易被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之前,存在转让人就该资产进行二次转让的风险,如果第二次转让先于第一次转让进入区块链账本,那么第一次交易的受让人的加密资产就不会被认为是有效转让,从而在实际上是无价值的;再比如,转让人同时与两个受让人签订了链外转让合同,但第二受让人先于第一受让人完成了链上转移。在这些情况下,由于所有权转移以链上记录为时间节点,第二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受让人对第一受让人构成合同违约。此外,转让也可能发生在链外,如双方签订了合同来转让某个加密资产,但没有完成链上转让。这些问题可以在既有的合同法等法律框架内予以妥善解决。当然,也需要法律对基于区块链的签名(谁作出的交易)、时间戳(交易发生的时间)、确认(谁确认的交易)以及“文件”(交易或合同相关的数据)的认可。
综上,虽然区块链数字资产及其转让以及相关的智能合约所依赖的技术架构,给物权、合同等财产法律带来了新的复杂性和挑战,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无法有效应对并妥善处理其中的物权利益、合同利益等利益关系。因为在历史上,法律一直都在因应技术与现实的变化,并不断演进。换言之,法律与技术是一对相互建构的力量,彼此都在螺旋上升。就区块链数字资产中的加密虚拟货币而言,如果将来立法认可其货币或准货币地位,则按照种类物予以保护,意味着占有即所有,当发生返还时适用同等价值返还原则,不能作为质押担保客体,财产执行时不存在执行异议。
区块链数字资产的发展
区块链数字资产作为一类新型无形资产,显著地区别于游戏道具等传统网络虚拟财产,持有人基于私钥可以对其施加排他支配与控制,这与物权理论最为契合,足以使其成为物权客体,被物权法体系接纳,而且不违背物权法的基本精神。所以,现阶段应将区块链数字资产视为物权客体,按照物权规则进行保护。除此之外,未来还要继续探讨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的法律地位,承载链外权利的各式“通证”是否为合法有效的登记、权利凭证(物权凭证)、金融工具,法律对基于区块链的签名、时间戳、确认以及“文件”的认可,数字资产交易和智能合约的法律救济、责任承担、管辖以及分布式自治组织(DAO)的法律地位、责任承担机制等。惟其如此,才能确保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等技术和应用的持续创新,从而在制度层面满足未来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迎接全面到来的数字社会。
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法律领域,区块链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的蓬勃发展,都进一步丰富、拓展了1999年劳伦斯·莱斯格提出的“代码即法律”的理念,并让“法律即代码”这一新的理念逐渐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司晓.司晓:区块链数字资产物权论.腾讯研究院.2022-01-27
二、区块链如何存储
区块链存储是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在多个节点上保存数据的副本,以实现去中心化、安全可靠的存储。具体存储过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创建数据分片:
区块链存储系统首先将数据分成更小的片段,称为分片。这一步将数据分解为可管理的块,便于在多个节点上分布。
加密每个分片:
分片之后,存储系统会对每个数据分片进行加密,确保只有内容所有者能够访问数据,增强数据的安全性。
生成哈希:
根据分片的数据或加密密钥,区块链存储系统会生成唯一的哈希值。这个哈希值将用于将事务链接到存储的分片,并添加到分类账中。
复制每个分片:
为了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和性能,存储系统会复制每个分片,并决定每个分片的副本数量以及存储位置。内容所有者需要为最小副本数建立阈值,以防止数据丢失。
分发复制的分片:
通过P2P网络,复制的分片会被分发到地理上分散的存储节点。这些节点由多个组织或个人拥有,通过提供存储空间获得补偿,通常是加密货币。
记录交易到分类账:
存储系统会记录所有事务到区块链分类账中,并在所有节点之间同步信息。分类账存储与事务相关的详细信息,如分片位置、哈希值和租赁成本等,具有透明性、可验证性、可追溯性以及防篡改性。
综上所述,区块链存储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和去中心化的存储架构,实现了数据的安全可靠存储。这种存储方式不仅提高了数据的可用性和性能,还增强了数据的安全性,防止了复杂网络攻击。
三、区块链需要关注的核心逻辑问题
区块链需要关注的核心逻辑问题
区块链是去中心、去中介、点对点的交易处理体系,是全网验证、全网记录、不可逆转、难以篡改、可以溯源、公开透明的分布式帐户体系,这是到目前区块链定义两个主要的内容。但是如果按照去中心、去中介、点对点交易这个标准去卡,很多人所说的运用了区块链,那基本上都不是。因为现在几乎没有真正去中心的区块链应用。很多人说区块链将是信任的机器,是价值的互联网,区块链将再造生产关系、经济组织、运行模式,将颠覆法定货币体系,颠覆复式记账法,甚至将出现人人可发币、人人自金融、人人自组织的全新的社会。是不是这样?
今天我想给大家就在这么热的氛围里面,我们怎么看区块链,怎么抓住它的核心逻辑,避免出现颠覆式的重大错误做一点交流。
这里主要是基于比特币区块链来看。
第一个就是比特币这一类的加密数字货币能不能成为真正的货币,这一类的数字货币能不能颠覆法定货币体系。
我们知道货币在人类社会存续了几千年,不断地演进,从最初的实物货币到规制化的金属货币,再到金属本位下的纸币,再到去金属本位的信用货币。不断地演进到今天它的逻辑和规律是什么,这是正需要我们去准确把握的。
货币在演化过程里面,特别是出来纸币以后,人们逐步发现货币的功能越来越多,货币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是它最重要、最核心的功能是价值尺度。
要发挥价值尺度的功能,最基本的要求是币值一定要相对稳定。要做到币值相对稳定,理论上必须是一个国家的货币总量要与这个国家主权范围内法律可以保护的能够货币化的财富规模相对应。也就是说货币总量和财富规模要对应。
怎么对应呢?不可能一个个完全对应,所以就出来一个中介目标的概念。有一个全社会消费物价总指数的概念,所谓CPI的概念。当一个国家的CPI变动,即通货膨胀率的波动,在我们目标范围内,在可控的水平之内,我们就认为物价或币值是相对稳定的。
这里边我们讲的是相对稳定,因为一个国家越大,物价越不可能绝对稳定,同时又要将波动控制在一定范围里面不能失控。当你通货膨胀率的水平控制在一定上升范围里面,意味着货币在一定程度上是贬值的。货币的贬值有什么好处呢?它可以抑制存款、鼓励投资和消费,从而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促进经济的发展。正因为货币总量可以人为调控,而且有一个调控空间,货币政策才出来了,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一样,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之一。但是有一个前提,货币的贬值或者通货膨胀不能失控,一旦失控,底层人民活不下去,社会就会发生剧烈的动荡,政府或朝代就会更替。历史上这种例子很多。
今天在货币政策上也面临着很多诱惑,诱惑人们超发货币。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使一些人开始说你们这个货币体系不对,人为能控制,就会有腐败、不公平,我们能不能用技术的手段形成一些人不能干预的货币体系?这也就催生了比特币这一类的加密数字货币。
但是我们要知道,货币发展的规律是货币要逐步从财富里面脱离出来的,成为一个财富的对应物,这样我们才能用货币总量完全跟财富对应,同时也跟着有一定的调控余地。因此像黄金这样实物属性强,受到它的储量和挖掘加工约束很大的东西要脱离货币,成为货币的对应物,当然可能有很大的储值的功能。这样就使货币发展到今天,成为人们所说的信用货币或者国家信用担保的货币。我自己觉得这个叫法不一定准确,因为很多国家政府的债务越来越大,是永远也还不了的,所以说是信用货币有点牵强。严格地讲今天的货币就是法定货币或者主权货币。是说一个国家的货币总量一定要跟这个国家主权范围内法律可以保护的财富规模相对应。也正因为这样大家会发现今天我们再回去用实物货币,用黄金做货币已经不可以了。同时我们再回去说民间发货币,货币的非国家化同样不可以。今天很多加密数字货币拥趸者都举一个圣典,说哈约克先生就说货币应该非国家化。但哈约克的想法到今天还没有落地,就是违反了货币发展的轨迹和逻辑。
我们来看看比特币。比特币运用了非常复杂的技术和严密的数学运算,但是在货币这个体系上是高度模仿黄金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它是总量一定,而且每四年减一半,因为黄金储量是一定的,越容易挖的先挖出来,越往后越不容易挖,所以新增的产量理论上是越来越低的,总有一天会挖完。比特币也是一样,总量2100万个,每十分钟所含的含量系统设定好了,每四年自动减一半一次,到2140年基本上全部结束。
大家可能看到了现在的信用货币存在一些问题,但你再想回过去比照黄金设计出一种新的货币体系,本身就违反了货币的发展逻辑会规律,从这个角度来讲它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货币。这些东西只能是一种网络虚拟资产,或者是在一个商圈里面运用的代币、商圈币。它不一定完全没有价值,难道说黄金脱离了货币就没有价值了吗?依然有价值,只要你有真正应用的场景。
大家会看到像比特币这样的东西,只要在大家认可的比特币圈里面,它也是有一定流通使用的基础。就像现在中国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不代表没有单位的饭菜票,商场的购物券一样。
一旦确定了属于商圈币,就要严格控制在商圈里面的使用,不能出商圈使用,否则就在挑战法定货币的应用,如果冲击法定货币了,就一定会受到国家的监管。只要你做大了,对法定货币体系构成了威胁,它一定会来监管你。今天你会看到这个趋势已经出现了,各国逐步开始强化对加密货币的监管。这是我们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大家知道比特币尽管模仿黄金,但是它的设计比黄金要严格得多,因为它每十分钟产币多少都告诉你了,人为是调不了的。然而,严格限定每十分钟的产量,就会使货币的供应量和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变化产生严重的分离,然后货币的币值根本难以控制。如果真的像比特币2017年初一千美金到11月份将近两万美金,有人说未来可能十万美金,二十万美金一个比特币的话,以它作为货币,大家想想整个币值的波动会多大。因为你上涨得快,可能贬得也会很大。更重要的是,比特币一开始没有引起大家重视,很多学生在宿舍里玩,因为不值钱,所以前期挖出来的比特币密钥都丢了,成为死亡币,而且这个是激不活的。今天大概1700万的比特币挖出来,其中有三百七八十万是死亡币,那本来2100万个就很有限,再去掉三百七八十万个币的话,这个币的供应量就更有限了。更何况如果它真有上升空间的话,马上就会有很多人不是做币的支付,而是将其作为储藏物、收藏品,那供应量就更有限了。所以从这些角度来讲,真正搞货币的人就会发现,它其实很难发挥货币的作用,它更像是一个货币的对应物,像黄金一样作为储值物是可以的。
第二,我们来看看像比特币区块链能不能颠覆世界,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比特币非常强调去中心、去中介、点对点。但是怎么实现去中心呢?一定需要社会上的计算机加盟共同运行,共同维护规则。因为如果系统运行的主机是某一家的主机,你要更改系统的规则是非常容易的,你怎么能讲是去中心呢?所以比特币一定是要社会上的计算机共同参与运行。要大家参与的话,第一个前提是系统要开源,自动下载马上能运行,不需要做大量测试才能联网运行,否则根本就应付不了社会化、全球化的加盟体系。
第二规则要内置到系统里面,所谓的编码即规则。大家在运行这个系统的同时就是维护这个规则,未来未经过加盟的节点一半以上的同意,你即使一开始维护这个编码的人员也无权更改系统的规则。但是要做到这一条谈何容易啊,它需要共识、需要激励。最后的结果就是越追求去中心,去中介,就形成了一种完全封闭的网络体系。你今天看到,比特币上面能运行什么东西呢?只有一个东西,就是比特币。而比特币是哪来的呢?是链生资产,是挖矿出来的,跟现实世界没有任何的关系。正因为这样,它才能做到从一开始产币到币任何的变动,每一个帐户都是全网监控的,是很难篡改的,是可以溯源的。正因为每个帐户可以保真,所以我们才可以做到根本不知道帐户后面的人是谁,只要保证这个帐户是真是的就可以做交易。
结果有人在这个基础上演绎出来说,用了区块链就可以不用知道对方是谁就可以做交易,真的是这样的吗?
比特币去中心、点对点的交易是有严格的前提的。从一开始就必须在一个封闭的网络体系里面,交易的资产只能是链生资产,不可能把现实的财富送上去。当不能把现实的财富送上去运行,这怎么能解决现实的问题呢?所以比特币今天依然需要兑换成法定货币才能实现它的价值。如果不能兑换成法定货币,其价值会大打折扣。更多比特币解读:www.yangfenzi.com/tag/bitebi
问题是比特币这个区块链本身没有交换的功能,只有挖矿、产币和内部的点对点的转移。没有兑换的功能,要兑换必须要出比特币的圈到外挂的交易体系。所以大家会看到今天出了很多数字货币的交易所,交易所出了问题不代表比特币体系出了问题。比特币的体系到了今天为止依然是安全的,前提是它是个完全封闭的,不受外面影响的体系。
还有一个,比特币产币的规则每十分钟多少个币,它忘了货币金融是连在一体的,金融是需要有贷款生息或者投资分红的。大家看看比特币生息产币的规则有没有贷款生息和投资分红额外币的产量呢?没有,必须出来换成法定货币以后,只有通过法定货币才能实现贷款和投资的需求。如果严格用比特币的区块链,金融的功能会大受影响,这是我们需要看到的。
正因为这样,我们比特币区块链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大家想象的非常好,它是一个全新的东西,但是它是完全封闭的体系,实际上解决不了我们现实问题。
因此,以太坊设计人说这样不行,这样就成为网络游戏了,在这个东西里面要解决实际的问题,所以以太坊加了一个智能合约,在上面可以做一些私活。但是一加智能合约以后就打破了传统的封闭,今天以太坊的安全性就比比特币要弱一点了。
同时,比特币、以太币坚持全网验证、全网记录,量一大以后全网的存储占的空间非常大,效率非常差,消耗的资源越来越大。今天又有人探索能不能进一步提升,比如,一定要全网验证,全网记录吗?现有的银行不也就两地三中心,不是也没有出现大问题?我们能不能在这里面选若干的核心节点,比如21个节点,31个节点就可以?EOS或者类似的东西所谓的区块链3.0,基本上是采用缩小节点,不再全网同时记录、同时存储了。
这又出来一个问题:这些核心节点谁来选呢?如果是由你某一方指定核心节点,那不就没有去中心了吗?所以大家又在探讨我们能不能编一个系统,在选节点的时候就是去中心的。现在都还在不断地探讨,甚至进一步说挖矿需要巨大的能量消耗,一定要挖矿吗?类似这些方面,今天区块链都还在不断地在探索。
那么,讲到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区块链目前还处在它的研发初期,我们可能认为它很有发展的空间,但是不要轻易地说它能颠覆这个,颠覆那个,目前可以看到真正的应用非常地有限,还需要做大量的探索。
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从去年以来一直呼吁大家,一定要理性看待数字币、区块链。从目前的发展阶段和应用场景来看,区块链研发会有两大分支:一个分支是继续聚焦于底层技术的发展,就是公链的研发,不断地去改进。但是一定要知道底层技术、公有链的研发需要大量长期的研发,这是很难的。我们希望有人继续沿着这条路扎扎实实地去研发、去突破。
另一个分支是应用。这个应用就不要想着像比特币一样的区块链,聚焦在挖矿造币上面去,我一直在呼吁大家要跳出比特币挖矿造币区块链的范式来找应用。找什么应用呢?那就不要再去追求去中心、去中介,追求的是信息的分布式处理,连续的加密,可以溯源,不可以篡改等,优先做这些方面解决实际问题。从这个方面大家看到有是很多应用场景的,因为这个社会在加快向信息社会迈进。
首先可以找跟我们的财产或者债权债务交互频繁没有那么密切关系的其他东西。大家会看到,现在像BAT他们都在做网络游戏,不管是养猫还是养宠物,是网络应用,不涉及现实的财物和法律法规。第二是做公益性事业,像捐款,是钱物单向出去不需要再回来,没有买卖关系,没有借贷关系,但是人们关心这个东西是不是按照我的意愿去了,所以可以溯源、可以追踪。
再进一步,我们现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在政务里面有大量的单证、合约、影像等等东西,我们能不能帮他推到链上,上网运行,保证这个东西是真的,合法的,不可逆转的,随时可以查的。这都是可以的。再进一步可能才是未来向着所谓计算机联网,信息联网和价值联网,也就是实物联网相融合的方向发展。所谓的真正的要解决我们现实问题,那可能还要有一段过程。
这是我想跟大家做的交流。区块链是多种技术的集成,比特币是第一个应用,也是到目前为止非常完整的一个封闭式的体系,它很安全,但是解决不了现实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发现,目前比特币区块链或者类似的区块链都存在着“去中心、高效率和安全性”三者不可兼得的三角关系,所以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现实问题,注重应用的使用,要跳出比特币区块链的范式。这是我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一个基本观点,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