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算市场经济吗 区块链算市场经济吗为什么

发布时间:2025-12-20 07:40:02 浏览:3 分类:比特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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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块链经济才是真正的“共享经济”吗

最近不断有人质疑共享经济。

首先是有人质疑滴滴,说滴滴收购快滴,优步中国等网约车之后,因为已经一家独大了,也就没有必要去抢用户了,干脆就取消了补贴,这就导致了大量司机收入降低,慢慢的很多司机退出了滴滴这个平台。

于是,曾经的打车难,再次出现.

接着,在共享单车巨头摩拜被美团收购后,又有人质疑,共享经济太浪费资源,你瞧这么多的单车如山似的堆积闲置在那里,俨然单车坟场啊。

我们可能用了假的共享经济

滴滴,摩拜,PonyCar等的兴起,让人一下子认为共享经济的时代到来了,而各种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都疯狂的跟进。

但这被大众热捧的共享经济真的就是共享经济吗?

我们先来说网约车滴滴,无论滴滴是否收购了快滴,优步中国等网约车企业,它其实就是一个平台,本质跟传统的出租车公司没有任何区别,一样要交平台费(相当于传统出租车的份子钱),一样按照公里计费,可以说,滴滴所做的事情,其实就是聚合,它其实是全中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而已,它跟传统出租车公司的区别就是结合了移动互联网而已。

所以说滴滴不是真正的共享经济,只是聚合经济而已。

再来看共享单车摩拜等,每家共享单车企业都投入巨资生产大量的单车,然后投放到各大城市,但实际上真的需要这么多单车吗?我们根本不需要这么多的单车!

相信这也是为什么共享单车在经历一年多的激烈角逐之后,在2017年下半年集体进入倒闭潮的原因了,单车太多了,泛滥成灾了。

那么共享单车是属于共享经济吗?不是,它只是租赁经济而已。

当然,与共享单车无本质区别的共享汽车企业PonyCar,也在做着跟摩拜同样的事情,只不过PonyCar把单车换成汽车了,但实际仍然是租赁经济,只不过汽车的投入过于巨大,目前还未造成汽车泛滥的情况,但可想而知,一旦有更多的玩家进来,一定会汽车泛滥成灾,将会更加堵车。

试想下,私家车保有量已经在快速的持续增长了,共享汽车还去自己投入巨资,再买汽车投放,私家车的利用率已经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人将车闲置在家,你说这不是资源浪费是啥呢?

所以说,我们口口声声说的共享经济,实际不是共享经济,最多只是聚合经济或者租赁经济而已。

区块链将让共享经济真正实现

只有搭上区块链的快车,共享经济才能真正实现。

真正的共享经济,应该是实现各种社会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减少重复性的建设与投入,避免浪费,让大量的闲置资源被合理充分地利用。

我们有太多的闲置资源:闲置在家几乎一个礼拜才开一次的私家车,一年都住不上几天的空置房屋,未来可能流行的离网屋顶太阳能闲置能源,白天闲置的宽带网络(白天上班,家里无人使用的宽带网络),闲置在家的计算机,闲置在家的藏书等等。

这么多的闲置资源,如果利用起来,将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效益,节约大量的资源。

但这一切的闲置资源,太过分散,要把它们聚集起来,通过中心化的方式,弊端实在太多,比如垄断,一旦倒闭甚至用户押金都退不回来。

这一切的根源,其实就是传统的中心化平台,难以建立一个可靠可信的平台。

而区块链的去中心化,自治,不可篡改,加密等特点,可以让所有的这些闲置的资源得以充分合理的利用。

而企业所需要做的事情,恐怕不应该是去思考建立一个中心化的平台来搞垄断以获取由此带来的利益,而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如何齐心协力地建立起一个以区块链为基础的分布式自治的资源共享平台(结合智能合约)。

或者去思考如何将这一切的闲置资源数字化,如何接入区块链系统吧!

二、为什么说区块链不是一切经济活动的“万能药”

近期,在各大舆论媒体高频出现的、最吸人眼球的当属区块链。

在金融等领域中,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货币、支付清算、智能合约、金融交易、互联网金融等多个方面有着非常广阔的应用前景。据统计,在过去三年里,区块链的风险投资超过了14亿美元。截至2017年4月底,全球455家区块链和比特币相关公司累计获得融资额为19.47亿美元,其中国内1.14亿美元;中国共有61家获投公司,位居全球第二。目前全国拥有区块链初创企业约150家,已有11家区块链初创企业获得VC投资,总计投资额约2.26亿元。

然而,目前在区块链技术方面也出现一些不良倾向,最为典型和突出的是投资者对区块链认识模糊,盲目崇拜,存在人为炒作行为。

区块链热潮正从海外市场向中国资本市场快速蔓延,近期区块链概念股在二级市场掀起一波涨停潮,截至目前,“区块链概念股”板块的31家上市公司中有15家公司在1月7日-1月12日股价上涨超15%,最高涨幅达60%。

一些机构为吸引投资者眼球,也故意炒作,钻区块链监管法治缺陷的漏洞,“新瓶装旧酒”,将自己标榜为区块链创新,蒙蔽了广大投资者。如不少企业所谓的区块链技术无非是复制了目前较为成熟的数字货币架构,甚至有些企业连这最基本的部分也没有真正掌握,但为了蹭热度、赶时髦进行市值管理、抬升股价,都统统给自己贴上区块链标签。

对于区块链在资本市场引发的热潮,监管层保持高度关注,对部分疑似蹭热点的企业下了监管函,进行点名,同时对投资者也作出风险提示。

其实,任何一项技术都具有两面性,有成熟的、有利社会的积极一面,也有不成熟的、不利于社会的消极一面,如当年刚刚兴起的互联网金融,在推进普惠金融、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危害民众利益和金融业稳定的各种金融乱象。

目前区块链尚处起步和探索应用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一则,目前国内区块链在底层协议、应用和标准等方面都不成熟,且底层技术大都是来自国外,包括超级账本、以太坊、比特币技术等;而在应用方面,国内企业从应用角度、解决行业问题的角度出发的较少,主要探索集中在虚拟货币领域。同时,一级市场的创投并不多,多处于“区块链是什么”的学习阶段;二级市场基本是跟风炒作,很多区块链概念公司离实际应用还很远。

二则,安全性威胁是区块链目前为止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如2016年6月,区块链项目TheDAO因其上层智能合约中存在漏洞而遭到黑客攻击,导致价值约6000万美元的360万以太币被转移,数字货币的发展需突破区块链的技术障碍。

三则,区块链数据完全公开透明,如果未来反匿名身份甄别技术得以发展,通过密码破解看到某个用户的信息,部分重点目标的定位和识别也有可能,对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造成威胁。

四则,目前监管方面仍在路上,去中心化就意味着主体不明确也给监管带来了不小难度;尤其区块链技术下的监管者将面临“天量”的数据,对信息的透明度进行规范,很难做到精准监管。此外,监管法制空缺和滞后,使区块链运用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护,增大了市场风险。

显然,区块链技术并非确保金融业及其他经济活动绝对安全的“保险箱”,也不是能服务于一切经济活动的“万能药”。无论是涉足区块链技术研发及运用的企业,还是参与区块链方面产业项目投资的广大投资者,都应保持谨慎、理性的态度。

三、区块链到底是不是传销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扩展资料: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