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特币更暴利 有比比特币更赚钱的生意吗
一、比特币是什么
比特币的概念——
比特币(Bitcoin,缩写BTC)是一种总量恒定2100万的数字货币,和互联网一样具有去中心化、全球化、匿名性等特性。向地球另一端转账比特币,就像发送电子邮件一样简单,低成本,无任何限制。比特币因此被用于跨境贸易、支付、汇款等领域。
比特币的作用和价值——
支付汇款:
众所周知,资金跨越空间流动是有成本的,资金流动成本以刷卡手续费,跨行费,异地/跨国汇款费,货币转换费等方式体现出来。成本的本质是政府和银行臃肿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成本。更重要的是,政府往往还会以外汇管制的方式,限制禁止资金跨越国境流动,而比特币则丝毫不受外汇管制的影响。比特币作为互联网货币,只要有网络的地方,都可以像收发电子邮件一样,极低成本地收发比特币。
智能合约:
所谓的智能合约是一套以编程形式定义的合同,无需人为介入即可自动执行。智能合约能操纵真实世界的资产,当一个预先编好的条件被触发时,智能合约执行相应的合同条款,以此实现“可编程的经济”,例如去中心化的股票、保险、赌博等等功能,并在物联网、供应链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可编程的经济将能显著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透明和可信问题,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信息公开:
比特币的每一个交易都经过全网广播,所有交易都是人人可见的,也就是说人人都可查看某一比特币地址的所有历史交易,并且这些交易是绝对无法伪造的,这在某些情况下成为特别有用的特性。
炒作标的:
比特币由于巨大的遐想空间,极大的争议,因此显示出现了远远超其它投资品的波动幅度,天然地适合热钱炒作。在股票市场要达到数倍甚至数十倍盈利,就需要冒着爆仓的风险用杠杆;但在比特币市场无需用杠杆,无需冒着爆仓风险,单靠比特币本身的波动,就可能达到数倍甚至数十倍盈利。
相关国家对比特币的法律约束——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将比特币定义为大宗商品,与黄金原油小麦的归类一样。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禁止金融机构介入比特币。
美国纽约金融管理局(NYDFS)颁布BitLicense(比特币许可证),对开展比特币金融交易的企业实行监管。
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认为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对比特币交易免征增值税。但瑞典和德国等国家政府则一直都认为,比特币应该作为一种商品来加以对待。
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作出裁决,认为比特币应作为货币加以对待,而不是被视为一种商品,交易比特币不必像交易商品一样缴纳增值税。
二、比特币暴跌30%,它是投资品还是投机品
要分清比特币是投资品还是投机品,我们必须弄清楚什么是投资,什么是投机。
通俗来讲,投资就是放弃今天的消费来换取明天的消费。有可能这个“换取”的过程你可以获得更多的“消费”,不过同样有可能更少哦,这就是投资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败。而投机就是在市场上的买卖以获利行为。投机的心态是以某个价格购买投机品,然后预期以较高的价格卖出(当然有可能预期失败)。
弄清楚了投资和投机后,我们再看比特币的实质。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它本身并没有任何的价值,而且这个虚拟货币价格波动特别大,完全受追捧者的投机行为控制,特别是某些大型的网络公司影响,暴跌30%,甚至更多都是正常的市场反应。
还有就是绝大多数人买比特币的行为是一种投机行为,就是以某种价格买入,然后预期以更高的价格卖出。
这些都表明比特币更多的是投机品而不是投资品。